在厂里受伤厂里不算工伤?
判断“在厂内受伤是否属于工伤”时,部分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影响结果,以下为您具体说明。
1.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:虽不在厂内,但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,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认定为工伤。此时,只要符合上述条件,即使伤害发生在厂外,同样属于工伤,员工有权申请认定并享受待遇。
2. 故意自伤或醉酒等情形:若员工在厂内受伤是因故意自伤、醉酒或吸毒、自残、自杀等原因导致,根据规定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。例如,员工因醉酒操作机器失误受伤,即便在厂内,也无法被认定为工伤,进而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。
3. 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:员工受工厂安排外出办公,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,回厂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。这种情形下,虽受伤时不在厂内,但因系因工外出且与工作相关,故在厂内受伤的认定范围会扩展,员工可依法申请认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要明确“在厂内受伤是否算工伤”,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。
判断标准主要为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。该条规定: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(四)患职业病的;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”
在厂内受伤若符合上述条款,例如在工作时间、车间等工作场所因操作机器等工作原因受伤,即满足该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”的规定,应认定为工伤。若在厂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,如上班前在工厂仓库准备原料时受伤,则符合第二项规定,同样应认定为工伤。因此,在厂内受伤是否算工伤,关键看是否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的具体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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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:虽不在厂内,但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,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认定为工伤。此时,只要符合上述条件,即使伤害发生在厂外,同样属于工伤,员工有权申请认定并享受待遇。
2. 故意自伤或醉酒等情形:若员工在厂内受伤是因故意自伤、醉酒或吸毒、自残、自杀等原因导致,根据规定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。例如,员工因醉酒操作机器失误受伤,即便在厂内,也无法被认定为工伤,进而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。
3. 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:员工受工厂安排外出办公,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,回厂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。这种情形下,虽受伤时不在厂内,但因系因工外出且与工作相关,故在厂内受伤的认定范围会扩展,员工可依法申请认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要明确“在厂内受伤是否算工伤”,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。
判断标准主要为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。该条规定: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(四)患职业病的;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”
在厂内受伤若符合上述条款,例如在工作时间、车间等工作场所因操作机器等工作原因受伤,即满足该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”的规定,应认定为工伤。若在厂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,如上班前在工厂仓库准备原料时受伤,则符合第二项规定,同样应认定为工伤。因此,在厂内受伤是否算工伤,关键看是否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的具体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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